節錄一段 Sony BMG的首席律師Pariser所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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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多朋友都喜歡用EAC等神器級別的工具來對CD進行抓軌後以方便在電腦中播放,但是
SONY BMG卻對這種行為深惡痛絕.

Sony BMG的首席律師Pariser最近表示,對音樂CD的抓軌操作並存放到iPod等設備中需要重
新購買一次歌曲,甚至是屬於同一個人的每個不同的設備都需要重新購買.

因為盜版的傷害,BMG與2000年相比在規模上已經縮小了一半.就她的觀點看來,只要用戶沒
有經過某種授權就對音樂進行某種行為,他們就受到了傷害.

她對“偷竊”的定義十分地廣泛.她認為大多數音樂愛好者都是小偷.至於具體行為,那就
是當你把你的CD轉錄為MP3給自己聽時,你就已經“偷竊”了.

當被問到消費者備份自己擁有的CD是否合理時,Pariser說道:當一個人給他的歌曲做下一
個備份時,我們可以說他偷竊了一首歌.所謂的備份不過是偷竊的一個藉口而已.

根據調查,大多數類似於iPod的播放機上裝載的歌曲都是從CD上翻錄的.而大多數播放機也
提供了方便轉換CD為MP3的工具,比如iTunes.而就Pariser的觀點看來,這也是偷竊.

她的觀點和數字千禧年版權保護法案十分類似.但是這個觀點能得到主流消費群體的認同
麼?相信答案是否定的.

cnBeta編譯
消息源:Arstech http://0rz.tw/6839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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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我買的 CD 轉到我的 iPod 就是違法
或者說我要用 iPod 聽歌就必須要上網購買
那 Sony 所推出的 MP3 是否也是相同
我還真希望 Sony 能曾自家產品做起,好好檢查
Sony 的使用者是不是都沒有違法行為

所以反正怎麼作都是違法
那我們乾脆下載就好了,那些支持正版的人
都是白痴嗎?

我是白痴嗎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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