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闖什麼馬路,你找死嗎?"
也許沒有必要,那是別人家的小孩
如果是大學生,我看都懶得看
你都念到大學了要闖馬路要送死你家的事
但是我就是受不了小孩子因為同學的起鬨
居然給我橫越羅斯福路七個還八個線道
我很想把帶頭那個抓起來揍一頓
但就現實面我不能這麼做,只能吼個兩句讓他知道錯了
我不知道這麼多的路人看到了一群小學生這樣一邊拉扯一邊過馬路
為什麼幾乎所有人都無動於衷?
撞死了也不是你家的?
說不定我罵了他們隔幾天就有家長出現了 (當然不至於啦)
多做多錯,不做不錯
所以我們就應該無視於這些嗎?
沒辦法,我就是雞婆又討人厭
張貼留言